作者: 来源: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: 2024-09-06 09:22
中国菏泽网消息(通讯员 史猛 徐海艳) 8月28日,成武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公安机关、林业等部门,共同监督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4名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,放生人工养殖中华蟾蜍近千只,实施替代性生态修复。
“能参与增殖放流活动,非常有意义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,在依法对被告人施以刑罚的基础上,让其承担起‘谁捕捞谁治理’的责任,这也向社会传递出更强烈的生态保护信号,实实在在地用‘检察蓝’守护了‘生态绿’。”全程参与现场监督的人民监督员马丽敏表示。
活动现场,检察官们还向在场村民进行普法宣传,警示群众非法捕捞行为既是违法犯罪行为,也是侵犯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,希望大家引以为戒,大胆监督举报,齐心呵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。
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,是行政执法部门、司法机关联合共同打击非法捕捞、修复生态环境、深化普法宣传的重要途径,更是检察机关落实检护民生要求的生动写照。
成武县检察院负责同志表示,将不断推进“专业化法律监督+恢复性司法实践+社会化综合治理”的生态检察模式,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河湖生态保护新格局,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检察智慧。